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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规定遗嘱可以代理吗
释义
    立遗嘱不可以由他人代理。即便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由他人代书遗嘱的,遗嘱的内容要写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基本身份信息、遗产的详细情况、继承方式、继承时间、由谁来继承、各继承人可以继承的份额、履行遗嘱继承的其他有关事项,落款处被继承人要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 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仲裁可以风险代理吗
    一般来说,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的案件是不能进行风险代理的。根据案件的难度、标的额的大小、地域、风险代理的不同收费方式等情况,风险代理的收费比例在10%到30%之间,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确定。另外,不是所有的案件都适合风险代理,也不是所有的案件都能使用风险代理的方式。按司法部等部门颁发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案件不适用风险代理:1、婚姻、继承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5、刑事诉讼案件;6、行政诉讼案件;7、群体性诉讼案件。
    遗嘱人可以口头变更遗嘱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在订立一个可以生效的遗嘱后,重新订立一个新的可以生效的遗嘱,在新的遗嘱中明确表示全部或部分废止在先遗嘱的内容,则在先遗嘱被明示撤回或者变更。口头变更遗嘱就是新订立一个口头遗嘱将先前的遗嘱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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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8: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