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构成包括: (1)犯罪主体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 一、《中国刑法》新规定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是否判处死刑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犯本罪,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中国刑法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怎么判 中国《刑法》中的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为: 1、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指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3、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中国对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既遂案的量刑标准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四条 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