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未交物业费情况说明 |
释义 | 关于未交物业费情况说明: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一、物业必须与业主签合同吗 物业不是必须跟业主签订合同。物业公司必须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 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 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公司不需要跟业主签订物业合同的情况: 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 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 而开发商和业委会在合同中,代表了全体业主。因此尽管没有和具体的业主签约,物业公司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管理责任;同样业主也必须要遵守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二、业主怎样维护权利 1、业主是小区的主人,有问题可以直接与物业公司交涉,但最好的办法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交涉,因为不是代表了一个人,但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力量要比个人大些; 2、收费是否过高要有依据的,我国规定业主委员会没成立前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由物业公司向物价局申报,物价局审批公布或下文后就是合法的;如果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物业管理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一致后再向物价局备案后就是合法的。所以如果收费标准符合上面的条件就是合法的,如果个人有问题是没有用的,但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提出问题,业主委员会如果支持会代表业主向物业公司交涉的; 3、关于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主要的依据是物业管理合同,如果对照合同物业管理的服务确实不到位,你以自己向物业公司交涉,当然最好是通过业主委员会来交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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