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乱倒泔水的处罚依据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明文规定,禁止泔水养猪,私屠乱宰。相关机构文件规定,凡用餐馆剩菜直接喂猪的将被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或者提供给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的,可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所谓泔水猪肉,是指利用饭店、宾馆、餐厅、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饲喂出来的猪肉。由于这些餐厨剩饭剩菜和垃圾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被人们收集喂猪,而成为传播疫病的重要隐患。从屠宰检疫检验结果来看,用泔水喂养的猪,其肉质明显不如用正规饲料饲养的猪好。 用泔水喂养的猪发病率比正常饲养的猪高30%到50%。“泔水猪”不但容易引起动物感染沙门氏杆菌、大肠杆菌等10多种传染病,而且由于病原体寄生在猪的体内繁衍,还可造成多种人畜共患 病的发生。 用泔水喂猪的养猪户一般都是居住在城镇周边的散养户,绝大多数不具备动物防疫条件,泔水中含有的病源微生物一旦侵入,即可引起发病;这些病猪再通过不法猪贩的收购、出售,很容易导致动物疫病的传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