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留置权是从属物权。从物权则是指必须依附于其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是为担保的债权而设定的。而主物权不以他种权利的存在为前提而存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 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