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是公司股东,我想辞职公司不给退股份,我该怎么办 |
释义 | 当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且符合法定条件,或公司发生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情况时,股东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并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后的九十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股东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公司不让退股的问题。 法律分析 公司不让退股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或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情形存在,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拓展延伸 维权指南:公司股东辞职后如何处理未退股份的情况 公司股东辞职后,如果公司不愿意退还股份,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仔细研究公司章程、股东协议等相关文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次,与公司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功,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退还股份。在此过程中,保留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书面通信、会议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和指导。请记住,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因此建议您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结语 如果公司不愿意退还股份,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或存在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情形。然后,在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您的股权。在此过程中,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法律意见和指导,并保留所有相关证据以支持您的主张。请谨记,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具体行动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二节 组 织 机 构 第四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八章 公司财务、会计 第一百六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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