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鉴定的原则 |
释义 | (一)伤残评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对于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作为评定依据的,评定时应以损伤当时伤情为主,结合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为辅,综合评定。 (二)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 (三)实事求是地评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如何申请重新鉴定 (一)当事人各方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鉴定结果后三日内向事故处理机构提出要求重新申请鉴定。 (二)事故处理机构委托其它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交通事故伤者进行重新伤残鉴定。 (三)交通事故伤者治疗终结后携带事故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就诊资料(包括门诊、急诊病历、住院病历、手术记录、X片、CT片、MRI片等影像资料),委托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四)事故处理机构收到鉴定结论后二日内将伤者伤残鉴定结果送达事故各方当事人。 (五)重新伤残鉴定的结果为终结评定。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以后还需要治疗的费用怎么办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2)《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义务人从定残之日起对上述六项费用都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的保险评估伤残赔偿,员工在进行伤残的评估时,应该保留好自己的鉴定费缴费单,并且要清楚哪些费用应该是可以报销的,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基本很多费用都是可以报销的,那么这些缴费单就是报销的依据。如果鉴定的费用超过了保险赔偿的费用,那么公司是需要承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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