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房产过户的时间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已经达成对于房产分割的一致意向,即使未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先去办理房产过户;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那就应当依据双方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办理过户,若出现任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的情况,守约方可通过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的方式,要求判决违约方依约履行。如果双方采用诉讼离婚方式,就应当按照生效裁判文书上注明的时间办理房产过户。任一方拒不履行过户义务的,另一方均有权依据法院裁判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配合办理强制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