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强迫劳动罪的犯罪构成: 1、犯罪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用人单位; 2、侵犯的客体为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休息休假权利;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 一、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其强迫的对象可以是男性,也可以是女性;2、客观方面表现为强迫他人卖淫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是故意,目的和动机不是强迫卖淫罪的构成要件。 二、强迫交易罪是怎样构成的 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是: 1、犯罪客体为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和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三、满足什么条件会构成强迫卖血罪? 满足以下条件会构成强迫卖血罪: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明知他人实施前款行为,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