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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羁押一定会判刑吗?
释义
    1、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后不一定是会判刑的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法院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2、其二、在被羁押期间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即将其释放。
    3、即使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如果经法院审理认为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被羁押一定会被判刑吗
    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被羁押后不一定是会判刑的看具体情况来判定:1.法院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2.在被羁押期间侦查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应当立即将其释放。即使案件到了法院审判阶段如果经法院审理认为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帮信罪一旦批捕一定会判刑吗?
    1、不一定会判刑。
    2、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判决的情形包括:(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2)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3)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进了看守所一定会判刑吗
    不一定。到了看守所里面只是说明自己有可能会被判刑而已但并不是说自己一定会判刑这个要看对方是否已经搜集到了自己犯罪的事实依据如果没有犯罪事实依据就会释放。
    逮捕后一定会判刑吗
    不一定。被判刑是由法院来认定的也就是说没有法院的判决任何机关不能定谁有罪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过程中采取的一种手段所以还是要看具体案情。
    贩毒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关于贩毒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贩毒刑事拘留一定会判刑吗
    刑拘后不一定会判刑。
    刑事拘留作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与犯罪嫌疑人是否被判刑并无直接联系。
    被刑拘并不是判刑的依据只有在审理阶段有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构成犯罪的才能依法判刑;决定刑罚时应当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二、刑事拘留有什么法律后果?
    刑事拘留有很多法律后果最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被拘留的人将被羁押在看守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该规定之前一直被严格遵守疫情这三年普遍存在留派出所超过24小时后才送看守所情况。
    2.意味着侦查机关已经刑事立案并开展侦查活动。侦查活动包括开展审讯、调查取证、搜查、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
    3.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4.律师可以进行会见且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被刑事拘留的人只有办案机关、看守所监管人员和律师能见到家属和其他人员无法会见。
    三、被刑拘了嫌疑人家属该怎么办
    1、及时去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场所涉嫌的罪名是什么怎么跟警方沟通自然是第一要有礼貌不能带负面情绪家属在这个阶段是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的另在非疫情期间可以给犯罪嫌疑人送衣物及不超过2000元的现金。
    2、要正常沟通善于倾听。接下来如果自己对法律专业知识有把握就着手处理另外就是联系专业律师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委托会见及时了解案情。
    刑拘仅仅只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被刑拘了不一定就会被判刑。因为确定嫌疑人是否犯罪是否需要判刑坐牢是由人民法院作出的。而在此之前被刑拘仅仅是意味着有涉嫌构成犯罪的可能但不是一定构成犯罪。若有家人被刑事拘留可以先咨询律师了解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做。
    相关内容: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该内容由 林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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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