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汽车无证驾驶的处罚规定
释义
    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及相关情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和拘留,包括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等情形。同时,还列举了无证驾驶的各种情形,如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注销或吊销等。对于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情形,根据驾驶人是否提供驾驶证和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警告、罚款和处罚。
    法律分析
    一、汽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1、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二、无证驾驶的几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
    3、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4、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5、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
    6、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7、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8、驾驶证被暂扣的;
    9、持军队、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10、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11、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2、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13、最后一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结语
    无证驾驶涉及多种情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将面临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其他无证驾驶行为也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超速行驶等。对于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根据驾驶人是否提供驾驶证以及是否有其他违法行为,将给予不同的处理措施。因此,对于无证驾驶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肃处罚。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机动车驾驶证,撤销机动车驾驶许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组织、参与实施前三款行为之一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十万元。
    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办理,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校车驾驶资格,处二千元以下罚款;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校车驾驶资格。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校车驾驶人的信息交换机制,每月通报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审验等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3: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