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如果难以确定财产增值部分的具体归属,需要根据情况进行处理。可采用各种方式,如协商一致、拍卖等方式来分割增值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夫妻财产的增值部分,除一方能够证明与婚姻无关的部分以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如果难以确定增值部分的具体归属,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选择拍卖或者其他适当方式进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夫妻财产的增值部分,除一方能够证明与婚姻无关的部分以外,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在离婚时予以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无法确定权利归属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拍卖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