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是:注意核对抵押权人、债务人、抵押人的基本信息和抵押物的权证登记基本信息;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 一、什么叫土地使用权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但不转移其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时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抵押登记。 二、为他人担保要注意什么 注意下列问题:1.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人与不动产权利人应一致。2.办理抵押的登记、保险费用应明确约定由谁承担。3.抵押人如果是公司法人的,应要求公司法人提供公司章程。4.明确约定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清偿所担保的债务,抵押人是否仍需要承担补足责任。 三、建设工程承包人抵押权关于法定抵押权的规定有哪些 抵押权是抵押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使其债权实现的权利。抵押权所担保债权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抵押财产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一)主债权。主债权指基于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如金钱债权、交付标的物债权或提供劳务的债权等。(二)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三)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因主债权派生的从债权违约金和损害赔偿,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应当承担的责任,当然属于抵押担保的范围。违约金和损害赔偿在办理抵押登记时无需登记,即属于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四)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这些费用是由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发生的,当然由债务人负担。包括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变卖费、执行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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