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服刑一段时间如何申请假释 |
释义 | 已经服刑过一段时间,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申请假释的方式是: 1、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罪犯(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区集体研究; 提出意见,呈报名单在罪犯中公示,经监狱主管部门审核,监狱长批准后,由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提请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2、对判处无期徒刑罪犯的假释,由罪犯所在监狱提出书面建议,报请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后,提请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一、监外执行是不算一天抵一天 监外执行不是一天抵一天。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所以不存在折抵的问题。 监外执行通常是用于判处了有期徒刑的罪犯,同时罪犯有特殊情况需要去进行保外就医的。监外执法是指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同时具备了特殊条件的罪犯,依法由居住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进行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处罚的一种执行的办法。 一、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必须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并且还在执行过程中; 2、必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二、监外执行程序如下: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由所在监区集体研究,提出意见,经监狱审查后,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进行病残鉴定; 2、监狱根据病残鉴定结论,提出审核意见,报监狱长审批; 3、监狱将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材料,报送省监狱管理局审批; 4、准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由保证人领回。 二、家属如何办理亲人减刑假释 家属办理亲人减刑假释的程序:1、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材料;2、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审查相关材料;3、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减刑、假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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