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一、民法典北京起诉离婚必须的资料有哪些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要想起诉离婚,那起诉方就需要先把起诉资料准备好,再向管辖区的法院递交以下的资料: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和夫妻共同财产清单。财产清单里面概括了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的内容。 二、离婚只有一个结婚证能离吗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只有一本结婚证是不可以办离婚手续的。协议离婚的,除了结婚证之外,夫妻双方还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资料,共同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如果是起诉离婚,那么还需要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原件、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和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资料。 三、分居两年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分居两年可以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起诉离婚要以下资料: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