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事实收养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事实收养公证需要提供的资料有: 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被收养人近期免冠黑白照片; 2、提交收养子女申请书; 3、状况证明及复印件; 4、职业经济状况证明; 5、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6、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的书面收养协议; 7、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子女,应当提交收养人与送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收养公证是公证机关对收养人领养他人子女作为子女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