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允许探视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并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发出执行通知书;然后想办法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带领下探望子女,确定对方拒绝履行判决的证据。最后,如对方仍不配合非直接抚养方探视,则正式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控告,并要求移送公安机关办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