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由下列要件构成的,即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从而使债权人具有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依法享有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从权利;债务人的行为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债权人代位权有什么构成条件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是,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以及债务人怠于行使的权利不是专属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是怎么样的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是指提出证明自己享有代位权的证据。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什么是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 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实现债权人的债权,保护其合法权益;节省交易成本;促进公平、公正的交易的进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发展。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是什么样的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是当债权人提起代位权,应当同时举证证明代位权诉讼中存在两个合法的债权关系和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该内容由 张鹏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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