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行医的客体要件是什么 |
释义 | 非法行医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是指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 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一、如何界定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健康权和医务工作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观为过失。 二、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有哪些 医疗事故罪与非法行医罪的区别在于: 1、客观表现不同,非法行医犯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客观上表现为医务人员在合法的诊疗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死亡或严重损害健康; 2、犯罪主体不同,非法行医的主体是不具备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医务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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