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是费用标准为:提起离婚诉讼的,所分割财产在20万元以内的由法院收取案件受理费200-300元每件;若争议财产超过20万元,则需要按照标的额大小再行缴纳案件受理费用,具体以法院核算金额为准。《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一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