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 三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 二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一协调:协调施工方与建设方的关系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