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诉讼离婚哪些条件可以离婚 |
释义 | 法律规定诉讼离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可以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有以上六种情况并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双方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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