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用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依法用有权处分的汇票、本票、支票、债券、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以及基金份额、股权等出质,以担保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因此,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用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