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底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1、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伤残包括: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护理费,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5)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重庆职工平均月工资标准×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月份数),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伤残津贴, (7)停工留薪期工资:治疗时间(不同伤情时间不同)×劳动者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8)后续治疗费,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交通费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