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后父亲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
释义 | 离婚后父亲去世,财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根据《民法典》,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产分配原则基于法定继承,同时赋予特殊扶养关系的人一定遗产权利。在法庭上,遗产继承顺序明确,除非继承人自愿放弃,否则他人无法继承。 法律分析 一、父母离婚后父亲去世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了就代表着财产已是属于个人的,这份财产也可以由自己的子女来进行分配所得;没有遗嘱存在的。依法定继承。 根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分配的规定 遗产分配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根据法定继承、遗嘱或其他法律规定对其遗产的分配制度。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 在法定继承中,除了那些享有合法继承权的人参与继承外,《民法典》还赋予一些符合一定条件但没有继承权的人取得一定遗产的权利。这种权利不是继承权一,法律之所以赋予该权利是因为他们和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特别扶养关系,这是保障人权和弘扬美德的必然要求。 下列人员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 (1)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2)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即使其为继承人,但若未实际参加遗产分配,属于以上情形之一的,便享有遗产取得权。这种遗产取得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当其受到侵害时,权利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而未提出请求的一般不予受理;不知而未提出请求时,在知道后2年内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见或者听说某某家在为财产分配问题打官司,这种问题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并不是谁要多的财产就能给谁多少财产。在法庭上,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有明确的规定的,除非该继承人自动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别人才有可能继承。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亲去世后的财产分配应遵循法定继承的原则。根据继承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父亲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财产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和子女进行继承。在这个过程中,除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人员也享有分得适当遗产的权利,比如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以及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在法庭上,遗产继承的顺序是明确规定的,除非继承人自动放弃继承权,否则其他人无法继承。因此,在财产分配问题上,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不是谁要多的财产就能得到多少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