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并存的。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约定的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定金和违约金可否并存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和违约金能否并存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存。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解除合同和违约金可否并存 我国实行的是补偿性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造成损失的提前确定。理论上认为,违约金有补偿性、惩罚性两种,补偿性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与支付违约金在这里是不可以同时适用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对违约方违约行为的惩戒,不以损失是否存在为依据,也只有在惩罚性违约金中,才存在惩罚违约行为与解除合同并存。 解除合同和违约金可否并存 解除合同和违约金一般不可以并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对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弥补,解除合同和违约金不可以同时适用。 民法典定金和违约金能否并存 《民法典》对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并存适用的。因为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违反了“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违约金和定金只能选择适用。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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