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交付延期物业费是否需要交 |
释义 | 房屋交付延期不需要交物业费。物业费的收取时间是从业主实际收房后,物业公司开始进行物业服务工作开始;已经竣工但是还没有交付买受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进行交纳。 一、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 在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房屋买受人即业主之前,物业公司不能向业主收取物业费。在开发商交付房屋以后,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缴纳物业费。司法实践中,只要开发商正式通知业主入伙,自业主入伙之日起房屋就不算是空置房。因此,自业主收楼开始,即使房屋无人居住,也应按时全额缴纳物业费。我国物业管理相关法律中没有业主收楼后未入住期间按70%缴纳物业费的规定,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有此项约定,否则物业服务费就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 二、物业费什么时间开始交 物业费缴纳时间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要看是新房还是二手房。新房要根据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时间来缴纳物业费,二手房药从双方交房日起缴纳物业费。未交付给买受人之前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安置房物业费政府多久补贴一次 一般情况下,有物业的农村安置房小区是需要交纳物业费的,一般是由业主自己交纳。但是有些地方安置房小区的物业,政府会给予补贴。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2、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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