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养不起能送人吗 |
释义 | 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可以送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必须双方自愿。 同时,生父母之间不论是否存在夫妻关系,在送养子女时,都必须征得对方同意,由双方共同送养,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另一方才有权单方送养。 一、领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收养孩子的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五)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六)年满三十周岁。 二、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需要哪些条件 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离婚或者一方死亡。 2、被收养人的生父母一方或双方再婚。 3、再婚的对方有收养继子女的意愿。 4、被收养人的生父母无论是自愿离婚还是判决,调解离婚,都应明确表示愿意送养。 5、八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必须明确表示愿意被收养为养子女。 6、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作为送养人,应当与收养人就收养子女达成协议。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三、未婚送养孩子会不会构成犯罪 未婚送养孩子不是犯罪,但是送养孩子要求孩子父母双方有特殊困难都无力抚养子女才可以,如果有一方有能力抚养孩子的,不能将孩子送养。而且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