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签订的协议不执行怎么办 签了协议人家不执行的,如果还没到履行期限的,则另一方只能催告或与该当事人协商要求其履行;如果履行期限届满的,则可要求该当事人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合同履行的原则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如下: 1.全面履行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 3.协作履行原则。 4.情势变更原则。 三、合同履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合同履行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应妥善保管好合同原件以及合同履行中的全部书面记录。合同原件不但是履行合同的依据,更是索赔的原始证据,合同原件的保管时间越长越好,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计算。尤其要特别注意电子邮件证据的保管,不要擅自删除电子邮箱中的邮件原件,应尽可能长时间保存在邮箱中,在取证时由公证机关下载保存并打印,以制作成公证书。 2.应充分注意合同的法定期限和约定期限。 3.应充分注意送货、收款等合同履行环节。 四、合同解除的条件和方式的什么 1、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 2、具备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只要具备以下条件,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同意,只要向对方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即可: (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在履行期限届满前,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乙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必然引起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因不知道对方已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仍未履行的行为,从而遭受损害,当事人无论根据约定还是根据法定解除合同时,都应通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方解除。对方当事人接到合同解除的通知后,认为解除条件不成就的而不同意解除的,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