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离婚后要返还彩礼,必须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未登记结婚、登记结婚但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即使符合条件,返还数额也要考虑共同生活时间、财产、经济状况等因素。如果不符合条件,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离婚后的彩礼,只有符合以下情况之一,人民法院才支持返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 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是否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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