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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减少招人是裁员吗
释义
    公司减少招人不是裁员。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
    一、公司裁员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裁员,法律术语是指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劳动者由于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可向用人单位要求经济补偿。
    其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劳工合同尚未到期面临公司辞退怎么办
    劳工合同尚未到期面临公司辞退,如果是无过失性辞退可以要求单位经济补偿,如果属于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单位经济性裁员,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三、经济性裁员有什么要求?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经济性裁员作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六)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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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4:4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