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连能否处理跨地区离婚案件? |
释义 | 针对一方深圳户口,另一方外地户口的情况,如果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办理离婚证的地方为民政局。 法律分析 当然可以。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方式办理:在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后,到一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2.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并且在新地方连续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则应在该连续居住满一年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一方深圳户口一方外地户口离婚怎么办 外地户口不可以在深圳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的,均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在深圳办理离婚手续。 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 二、在深圳办离婚证的地方 在深圳办离婚证的地方为民政局。夫妻双方可以到该方的居住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需要起诉离婚;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拓展延伸 分居两年以上的离婚方式有哪两种? 分居两年以上的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双方不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判决离婚。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依据。 结语 离婚办理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达成一致协议并在一方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则需分别在不同法院起诉,根据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确定。在深圳办理离婚证的地方为民政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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