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分割房产的特殊情况: 1、小产权房的分割,法院对于小产权房所有权一般不会予以分割,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并由使用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2、经济适用房的分割,夫妻购买的经济适用房时间不足5年的,法院会等到夫妻取得房屋完全产权时,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房屋再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