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不允许进行的商业物业经营活动有:(一)禁止大型群众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大型体育赛事,撞钟、庙会、敬香祈福等民俗活动,展览、展销和人才招聘等;(二)暂停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浴室、体育场馆等场所营业;(三)关闭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文博场馆,暂停开放动物园、风景区等场所。【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规定,各地严格限制举办大型活动、要切实做好公共场所、集贸市场、餐饮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