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公司财产会怎样分割 |
释义 | 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不是股东,离婚涉及公司财产分割时,应按以下情形处理:一、股东同意将出资额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二、股东不同意转让但同意购买,人民法院可以分割出资所得财产,否则视为同意转让,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一方以共同财产出资与他人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该有限责任公司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 夫妻双方协商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如果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 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且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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