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司涉嫌诈骗银行贷款,曾经当过的法人代表承担责任吗 公司诈骗法人代表负责任。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对外负债时,应当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还款责任。但是,如果公司和股东的个人财产无法区分,股东可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有经济犯罪,如银行贷款欺诈、保险欺诈、非法集资等。此时,作为法定代表人,如果知道这种情况,可能会对此承担刑事责任。 二、贷款诈骗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三、挂名法人的贷款诈骗罪怎么认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通过本篇文章我们可以知道,贷款诈骗罪的构成主体是自然人,如果公司人员以公司名义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那么很可能公司法人代表将会承担民事或者刑事责任。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挂名法人的贷款诈骗罪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欢迎登陆网站在线咨询律师,感谢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