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续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
释义 | 法律分析:单位主动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一般不要赔偿员工,但是要给予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的,要向其补偿一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要向其补偿半月的工资。劳动合同不续签,一般没有赔偿,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而导致的,会有经济补偿;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补偿半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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