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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寻衅滋事没动手有罪吗
释义
    寻衅滋事没动手也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一般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形有:1、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等。
    寻衅滋事到现场没动手也是参与了该过程,构成寻衅滋事罪的,一般情况下认为只要是在场参与的,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且寻衅滋事有罪情形不限于动手行为,像辱骂等,违反法律规定的,都会判处刑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寻衅滋事罪中的纠集者是指聚集众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人,情节严重就会构成寻衅滋事罪。
    只要是在场参与的或者有共谋行为的,都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具体来讲多次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并非以“动手”为构成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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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6 3:5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