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自抵押登记时生效,不动产预告登记期限一般是三个月,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的九十日内要进行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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