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召开,向社会公开发布“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意见。这四个意见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全国扫黑办推动制定这四个意见,对于提高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质效,依法准确及时地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套路贷”与民间借贷如何区分(作者:姜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扫黑办副主任) “套路贷”是对某一类犯罪行为的通称,具体说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以非法手段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在“套路贷”案件中,行为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具有非常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 “套路贷”与普通的民间借贷两者有着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套路贷”的实质,就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之实的骗局,应受法律惩处。 实践中,区分“套路贷”和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看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这是“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民间借贷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借贷双方主观上都不希望发生违约的情况,出借人希望借款人能按时还款,而“套路贷”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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