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套路贷不是一种法定的罪名,在施行套路贷的行为过程中行为人可能会 构成诈骗罪 、 敲诈勒索罪 、 非法拘禁罪 、抢劫罪等多种犯罪。具体构成什么犯罪要看行为人的行为、主观意图和造成的后果。以套路贷 涉嫌诈骗罪 为例,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