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宝鸡市外资公司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
释义 | 一、宝鸡市外资公司变更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外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二、宝鸡市外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条件 1、公司变更名称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2、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4、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6、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7、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相信大家通过对以上内容的详细了解可以知道,在宝鸡市的外资公司,想要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需要带好,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和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如果大家想要更详细的了解相关知识,可以找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