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勘察、设计、施工、价款、分包、监理、装修、铁路修建等。施工合同指发包方和承包方协议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平等。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价款优先受偿权、分包、监理、装饰装修和铁路修建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而签订的协议,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根据施工合同,承包人应完成建设单位交付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主要合同,也是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当事人为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