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中受到一方威胁可以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未出轨一方可以要求出轨一方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 法律上,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如果夫妻一方违反相应的法定义务,导致彼此间感情破裂的,另一方可以起诉离婚。 我国制定有《反家庭暴力法》,其中明确: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夫妻间如果没有关爱,尽是威逼利诱,那么已经可以上升到家暴的程度。 家庭暴力是法定的离婚事由,《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己方受到他方威胁,例如不给钱花、不给饭吃,威胁伤害己方的家人等,那么完全具备了离婚的条件。当然,除了诉讼离婚,还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在此期间,为了保护自身人身安全,除了让律师代理离婚相关事宜外,还可以选择报警,保护自身人身安全。 依法,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包括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