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赔偿审理期限需要多久 |
释义 | 国家赔偿审理期限是三个月,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一、公安机关赔偿主管部门 赔偿请求人申请赔偿,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前款情形的,所属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羁押监管场所及其工作人员有第二款情形的,主管公安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国家对消防行政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权(二)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财产权(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不予行政赔偿的情形包括什么 国家行政赔偿范围一般只针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造成的损害,不在行政赔偿范围内的事项,国家对于下列情形不承担赔偿责任:(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决定;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第三十二条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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