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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买安置房,房子变更给我了,为什么不能直接办我的名字
释义
    

法律主观:
    


    能改名的安置房是能进行买卖交易的。但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能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
    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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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