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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适用情形
释义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损害赔偿适用的情形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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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6/15 20: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