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可以减缓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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