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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释义
    申请的条件主要如下: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一、青岛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列入国家经济适用住房投资计划,执行规定的建设标准,并按规定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新建住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第二十条凡夫妇双方组成的家庭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婚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以下统称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一)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二)申请人财产、人均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市政府批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的标准。
    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之日前5年内,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将家庭或个人住房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应当计算原住房面积。
    申请人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在退出相应住房保障后,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二、重庆怎么才能申请公租房
    1.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2.申请人为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正式城镇户口,申请人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若申请人未满35周岁(成年孤儿除外)的,须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家庭年收入低于4万元(含4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家庭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上且个人年收入低于2.5万元(含2.5万元)的中心城区户籍单身居民,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末承租公房,未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30%(具体参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对外公布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可申请享受廉租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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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