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公司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出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2、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证明的内容主要包括:受雇时间、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离职原因和工作岗位等。 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有涉及商业秘密的员工,企业核查是否需要签订《保密协议》或者受到相关竞业限制条款的约束。竞业限制协议最长为2年。在竞业限制期间,企业应按月支付员工竞业补偿,标准为不低于员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4、证据的保存 妥善保管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对于其他与劳动合同有关的文本资料,建议也要妥善保管至少2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